问题 | 房贷有些什么手续 |
释义 | 房贷办理手续如下: 1、贷款人申请 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 (2)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3)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人证明; (4)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 2、贷款银行审查 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书,并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 3、借款人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4、贷款银行划款 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 申请房贷的手续如下: 1、咨询贷款情况:签订合同前,购房者要先向拟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或银行咨询贷款业务,详细了解贷款政策并确认自身情况; 2、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交易双方协商好合同的细节,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提交申请: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买房贷款所需要的资料; 4、资料审查: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资料进行审查,并在三周内正式答复申请人; 5、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同意贷款的,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依照贷款担保方式,同时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保证合同; 6、发放贷款:购房者根据国家和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银行的规定,办理房产保险、抵押登记或合同公证等手续,办理完毕后,贷款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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