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应该承担如下责任:一般情况下,应当承担给付扶养费的责任。若其拒不履行支付义务的,需要扶养的妻子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婚姻中的妻子的义务在于什么 婚姻中的妻子的义务具体如下: 1、妻子对子女有抚育的义务; 2、妻子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这是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在家庭中无论丈夫或妻子,都应平等地承担的义务。如违反了法定义务,夫妻双方应平等地承担法律责任; 3、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法律上妻子与丈夫的责任和义务相等的,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丈夫去世妻子能继承多少遗产 看具体情况。丈夫去世后,应当将丈夫的遗产份额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来,然后再由继承人继承,妻子能继承多少遗产要看丈夫有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如果都没有按照法定继承,丈夫的父母、子女和妻子都能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夫妻有一方得了重病另一方不理怎么办 夫妻有一方重病另一方不照顾,重病一方可以通过诉讼获得扶养费。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可以起诉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种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丈夫有扶养其妻子的义务,妻子也有扶养其丈夫的义务;反之,夫妻任何一方均有受领对方扶养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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