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机动车次要责任赔偿比例 |
释义 | 一、非机动车次要责任赔偿比例是什么 1、非机动车次要责任赔偿比例如下: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二、违章行为共同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1、根据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来划分责任。在因双方违章行为共同引发的责任事故中,应该根据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来划分责任; 2、当事人违章并消极配合认定责任。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违章并未积极报案处理。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 4、若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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