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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全电发票跨月怎么作废
释义
    

法律主观:
    


    发票跨月无法作废的,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红字发票予以冲销;如果是普通发票,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获取对方有效证明,然后直接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再开具正确蓝字发票。
    

法律客观: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第二十八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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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2:5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