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跟父母一个户口本怎么分户 |
释义 | 1、首先需要满足分户的条件,才能够去办理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法律分析:1、首先需要满足分户的条件,才能够去办理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2、分户需要携带的资料 (1)携带分户书面申请书;(2)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其他亲属的证明,户主、房主同意落户证明,合法的不动产证书。 分户和立户的区别: 立户是新开一个户头,所以只有一个户头;分户是原来就有户头,又在原来的户头上分出一个新的户头,也就变成两个户头。 1、立户: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单独立户的条件,立户是公民的自由,每个人都有立户当户主的权利,但考虑到便于管理,立户前最好有相应的稳定住所,不然公安机关无法确定其户籍所在地,也就无法予以立户。 2、分户:分户指公民因生活或居住条件发生变化,由一户分为数户的户口登记。分户的基本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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