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程结算所需的材料包括:工程验收资质、合同、施工单位结算(初审结算)、计算、施工图、竣工图、隐蔽材料、设计变更材料、相关联系单、现场签证单、材料审批单价、甲方提供的材料或设备、甲方扣款材料清单等所有与工程相关的结算材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合同、附件和协议。 (2)补充协议(如有)。 (3)中标(中选)通知书。 (4)施工企业收费标准。 (5)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分数和措施费率核定表。 (6)图纸会审纪要。 (7)开、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 (8)竣工验收记录。 (9)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电子盘、招标答疑记录、招标补遗。 (10)投标文件的商业标准和电子盘。 (11)投标文件技术标。 (12)承包商编制的结算书和电子盘。 (13)地勘报告。 (14)施工图和电子盘。 (15)承包人、发包人、监理人按规定签字认可的竣工图纸,必须经建设方和监理人签字认可。 (16)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签字盖章齐全、清晰)。 (17)原地貌标高抄测记录。 (18)材料和设备认证验证单。 (19)设计变更单和技术验证单。 (20)现场签证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七条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九)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