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程结算需要的资料包括:结算时,除了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还有变更单、甲方与监理签字盖章的所有变更、新增、调减的项目单据,月进度款单据、超过一定百分比(例如:10%的材料涨价凭证)等,这些都需要纳入工程款结算。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形式;(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形式、数额及时限;(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形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形式;(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形式》第七条 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形式;(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形式、数额及时限;(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形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形式;(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