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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怀孕期间公司能降工资标准吗?
释义
    不可以降低工资标准,在妇女劳动者怀孕期间降薪是不合法的行为,工资分配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给予特殊的保护。
    任何公司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公司不能随意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即使是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原则将怀孕女职工调到相对轻松适宜的工作岗位,但也不能降低女职工的工资性收入。
    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休养权都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女职工孕期的工资按规定应与正常上班一样,基本工资、津贴都是正常发放的,奖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发放。
    一、哺乳期可以调动岗位吗
    哺乳期可以调动岗位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因此,女职工在孕期或者哺乳期不适应原工作岗位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该期间的工作岗位或者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但是用人单位不得降低职工原工资收入。
    二、怀孕后合同到期能否续签
    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给予特殊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为防止用人单位变相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忽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特别保护,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工资待遇按原劳动合同执行,劳动者照样可以享受到“三期”的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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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0:5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