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右转车让左转车。这既是道路文明礼让要求,是交通法实施条例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行驶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如果因为右转车没有让行而和左转车碰撞发生的交通事故,一律由右转车承担全部责任。右道车转弯,本道车也转弯时,本道车必须让右道车先行。右转弯的车不用等信号灯,随时可以转,为了保证路权相对公平,一般多数国家都会规定,右转弯的车路权最低,不仅要让相向左转车,还要让相交方向直行的车、行人。 交通法规的三大通行原则: 1、 两车直行,让右先行。十字路口中两车交叉直行,若没有信号灯的指示通行是非常危险的,所以交通法规定了让右通行,先让右边车辆先直行。不光是在路口适用,两车同时变更为同一车道也是适用的,需要先让右侧车辆先变道。 2、 右转弯让直行先行。虽然右转不用看红绿灯指示,但并非没有约束,直行道路车流量大,为了保证通行效率,右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先行。无论是否有交通指示灯,转弯车辆都需要让直行车辆先通行。 3、 右转让左转先行。路口处右转车辆需要让左转先通行,这种时候右转原则同样也不适用,若是让左转让右转先通行的话,左转车辆会长时间停在路口,从而影响了其他车辆的通行效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出行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汽车通过没有出行信号灯调节也没有出行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同方向驾驶的右转弯汽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