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八岁以后有精神病谁抚养 |
释义 | 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他的父母依然是他的监护人,要承担抚养义务。 一、什么叫监护权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监护人要按照法律规定行使监护权,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离婚后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谁 离婚后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为父母。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离婚不会改变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行使。 离婚改变的是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行使,抚养权的改变不会影响到监护权。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对于处于父母保护之下的未成年人来讲,法律已详细规定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这些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人就是他的父母。 三、监护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监护权的具体内容有: 1、住宅指定权; 2、还款请求权; 3、被监护人的身份行为和身上事项的同意权; 4、扶养义务; 5、监督被监护人、教育的权利义务; 6、具体护理和治疗精神病人的义务。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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