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如实告知确实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但需要考虑情况具体是否属实以及告知事项的重要性。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风险程度、风险因素、历史事故等,保险人有权根据投保人所作的如实告知确定保险合同的内容和保险费率。 2.《保险法》第五十五条: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依照投保人提供的资料和情况,确定保险合同的内容和保险费率,不得拒绝保险合同。 3.《合同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有欺诈行为。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向保险人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保险金;(二)伪造或者毁灭有关的证据,妨害保险人查勘、鉴定或者索赔。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事实,致使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退还保险费,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未如实告知确实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但是对于告知事项的重要性以及被拒赔是否合理需要进行具体的分析判断。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诚实守信,履行义务,避免出现欺诈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