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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仲裁裁决效力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释义
    仲裁裁决效力法律规定是,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法》
    第五十七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二、对仲裁裁决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三、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1、两者处理纠纷的机构不同。
    仲裁由当地仲裁委受理,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诉讼由法院受理,监督机构是检察院。
    2、一旦合同双方约定选择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就不能到法院再进行诉讼。
    3、仲裁按照自愿原则,诉讼则不以另一方意志为转移。
    4、受案范围不同,仲裁只能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法院则可以受理各类纠纷。
    5、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制,申请撤销时法院一般不再从实体进行审查,如程序中有明显错误时可以撤销;诉讼如对一审不服还可以上诉,二审不服可在二年内申请再审。
    6、仲裁庭审理案件通常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人民法院实行案件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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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6: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