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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赠予与赠与的区别
释义
    赠予与赠与的区别是:赠予可以赠与物品或人,而赠与只能赠与人。签订赠与合同时需要注意合同内容明确、赠与条件、财产登记等事项。赠与合同需要双方一致意愿才能成立,否则合同无效。
    法律分析
    赠予与赠与的区别
    只是“赠与”往往只是赠与某人,如小王将乒乓球拍赠与小刘。
    “赠予”则可以是某物,如,小王生日那天,小刘对其说生日快乐,并赠予乒乓球拍。
    因为“予”本身就含有给某人的意思,所以有时候可以不用接人,直接接物;但是,“与”后面就只能是接人,指向受赠对象。
    签订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
    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鉴于赠与合同的特点结合法律对赠与合同的规定,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
    一、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二、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三、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让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四、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
    五、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责任。
    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
    结语
    赠与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合同内容要明确具体,包括双方当事人、赠与财产的名称和状况、履行时限与方式、是否附条件、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二、赠与人在交付财产前有撤销可能时,不建议公证合同,以免难以撤销;受赠人担心赠与人撤销时,可劝说赠与人公证合同。三、赠与人可提出条件,受赠人若无法满足或行为不满意,赠与人可拒绝履行义务。四、若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应约定办理事项。五、赠与人应说明财产瑕疵,否则需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赠与合同的成立需双方一致意思表示,若受赠人未接受赠与表示,则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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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2: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