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正常情况下是所有手续都走完之后再结案,赔付也是流程的一步,所以是先赔付再结案。 若被保险人出险,确认自己已经达到了保险理赔条件,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会派遣专业人员进行核实,被保险人也需要准备好申请理赔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比如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病理检查报告等,保险公司在审核完相关资料,核保无误后就会开始进行理赔,理赔完毕则结案,如果资料审核未通过,则保险公司不会进行理赔,会发出拒赔通知书且告知拒赔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