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出卖人有哪些主要义务 1、出卖人的主要义务如下: (1)交付标的物或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2)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的义务; (3)按期交付标的物的义务; (4)按约定递交交付标的物; (5)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标的物; (6)对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7)按约定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义务; (8)回收义务; (9)保密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六百二十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 二、出卖人有哪些权利 出卖人的权利如下: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收取财物。出卖人可以自己请求买受人交付,也可以诉诸法院请求追交,甚至可以因买受人未按规定交付货主而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同时,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