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第一,要正确把握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原则。 第二,准确理解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律条文。 第三,明确适用条件和情形。 第四,掌握好尺度。《 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不予行政处罚 ,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 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在我国相关的当事人想要从轻处罚的,需要缴纳相关的材料。包括相关犯罪者75岁以上的、聋哑人、精神疾病患者、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等等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关的保护,审理机关可以进行相关的轻判判决。 《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最低 刑事责任年龄 从十四周岁下调至十二周岁。原《刑法》第十七条中增加一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 负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