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一、有哪些正规的要约合同不可撤销 要约的基本要件如下: 1、要约是特定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2、要约应包含在被接受时就受其约束的意旨; 3、要约的内容应当确定,能够在当事人之间建立起债权债务关系。 下列情况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二、怎么才能做到合理的撤销要约 撤销要约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相对人。但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这两种情形不可撤销要约。 三、准备要约撤销违反法定的三个要求是什么? 合同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