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 二、换证流程 1、首先要携带原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户户籍科办理 2、提交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给户籍科工作人员,申请办理身份证。 3、由户籍科工作人员进行证件照拍摄,若对照片不满意可以要求重新再第三代身份证如何办理 4、进行指纹速录,左右手进行指纹速 5、程序办理完毕后,交证件费,若丢失补办收取40元工本费,若申领、正常更换收取20元工本费,需要交填写邮寄地址6、异地办理身份证,可到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申请异地办理身份证。 三、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五条·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 1、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2、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3、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