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办租赁合同需要什么资料 1、办租赁合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2、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二、租赁合同怎么办理 1、双方签订租赁时,出租房必须出具书面合同,双方就租赁物的有关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签订合同时,检查合同中是否写明交房日期、方式、双方的违约责任等; 3、房屋交接时,对照签订的租房检查房屋的各项设备是否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