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申请的费用有哪些? |
释义 | 专利申请的费用有: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专利登记费、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复审费等。且费用的具体标准,一般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1、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3、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 4、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5、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一、发明专利的审批程序 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 1、受理阶段: 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2、初步审查阶段: (1)发明名称一般不得超过二十五个字,特殊情况,化学领域的发明可以允许最多到四十个字. (2)请求书、说明书、保密审查请求、实质审查请求书、专利代理委托书的发明名称是否都一致. (3)说明书摘要部分不得超过三百个字.可以包含发明的化学式. (4)摘要附图是否为说明书附图之一. 3、公布阶段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4、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5、授权阶段 在《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授权办登费,年费和印花税。 6、年费 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限届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百分之五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二、发明专利有哪些申请程序 1、申请:由专利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的专利局提出申请。 2、初步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3、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4、登记: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5、驳回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并且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6、复审: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7、无效申请: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8、行政诉讼: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申请的复审决定不服的,或者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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