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理药品委托生产申请的机构是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受理药品委托生产申请的机构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委托生产药品进行审评、注册和监管,我国药品监督管理局(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其下属的省级和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负责药品监管的主管机构。《药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申请药品委托生产,由委托方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委托方应当填写《药品委托生产申请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第十四条 对于委托方和受托方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委托方应当首先将《药品委托生产申请表》连同申请材料报受托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申报。受托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委托生产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审查工作时限为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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