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土地使用权限的意思是:土地使用者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自取得使用权之日起算,其中,土地使用权是指权利人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法律客观: 《土地登记办法》第十五条 土地登记簿是土地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土地登记簿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土地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土地的权属性质、使用权类型、取得时间和使用期限、权利以及内容变化情况; (三)土地的坐落、界址、面积、宗地号、用途和取得价格; (四)地上附着物情况。 土地登记簿应当加盖人民政府印章。土地登记簿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每天进行异地备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