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法人要承担的责任是: 1、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3、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