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复发是否意味着我需要再次重新接受康复治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复发属于工伤范畴,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治疗和康复。同时,工伤认定委员会根据职业病或者工伤是否终止,决定是否需要重新开具工伤证明,但不代表员工需要重新接受康复治疗。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工具、设备、药品、医疗保健和防范事故、职业病的培训及其他必要的防护设施。”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被保险人因工伤或者职业病致残,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保障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为其提供必要的治疗和康复。” 3.《劳动保障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承担因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的康复费用,包括医疗、康复和误工补助费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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