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去世后姐姐对弟弟要承担的不是赡养义务,而是扶养义务。赡养一般是指子女对父母进行赡养。而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成年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只有扶养的义务,不存在赡养义务。只有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一、嫁出去的女儿是否有赡养义务 嫁出去的女儿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所以只要女儿成年且具有赡养能力就要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女儿赡养父母跟女儿是否出嫁没有直接关系。 二、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有哪些种类 1、子女父母赡养。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2、晚辈对长辈赡养。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