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有关退药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目的是为了完善医院药房药品质量管理,其范围包括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房的退药管理工作。事由责任总结到药房主任、药房质量管理员、药房工作人员身上。退药原则是凡在医院住院,出现以下情况的可办理退药手续。前提必须是:所退药品必须是本院购进的,药品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必须与所发出药品一致;所退药品必须包装完好、无污染、无缺损、无变色变质。 1.用药后患者出现药品不良反应,经药师确认需要更换药品治疗。 2.病人病情发生恶化,经专家会诊确需更换用药方案。 3.病人死亡导致已开的药品不能继续使用。 亦或者是医护人员开、拿了错了药。 国家关于是如何病假的规定 国家关于病假的规定: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病假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病假为六个月;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关于请销假的规定文件 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员工请事假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1、75天;员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 事假的请假制度一般由单位制定,在劳动法中对于请事假没有明确规定。 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 “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除医方责任外,不得退换”,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针对实际工作中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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