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是否有权将土地分配给儿子? |
释义 | 在父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表达真实意愿的情况下,他们可以就个人财产进行处置并指定遗产继承人。遗嘱可以通过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自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经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字,附年、月、日。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应重新立书面遗嘱或录音录像遗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法律分析 在父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表达的意愿真实的情况下,他们可以就其个人财产进行处置,指定遗产继承人。该继承人可以是子女中的一人或几人,也可以是其他公民或法人。此外,他们还可以将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捐赠给国家。 2、遗嘱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可以自书遗嘱,经立遗嘱人本人签字,写上年、月、日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经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字,附年、月、日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危及情形下,可以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由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危及的情形消除后,应进行自书或代书遗嘱,之前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所立遗嘱的见证人。 一、继承人代写遗嘱有效吗 继承人代写的遗嘱是无效的。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1、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2、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3、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二、口头遗嘱需要多少个证人 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以上的证人。一般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如果危急情况消除的,遗嘱人一般应重新立书面遗嘱或者录音录像遗嘱取代口头遗嘱。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结语 遗嘱是遗嘱人对其个人财产进行处置和指定遗产继承人的法律行为。遗嘱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自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经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字,附年、月、日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危急情况下,可以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由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危急的情形消除后,应进行自书或代书遗嘱,之前所立口头遗嘱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所立遗嘱的见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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