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没收的财务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吗 |
释义 |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税前扣除 一、最新个人所得税按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基数即不是应发工资,也不是实发工资。 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当月取得的全部收入。应发工资扣除交纳的养老保险等社保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后,为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基数。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工资是扣除所得税后的余额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什么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二、工资3000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工资30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如下: 1、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依法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以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减去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减去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动报酬所得、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项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 3、经营所得,以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财产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800元;4000元以上的,扣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所得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股息和意外收入以每项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去20%后的余额为收入。稿酬所得收入减按70%计算。个人捐赠教育、扶贫、扶贫等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公益慈善捐赠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中扣除。 三、工厂拆迁补偿要交税吗 工厂拆迁补偿所得是需要交税的。法律规定企业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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