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原则分别有:法定原则,使用要求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原则;损失最少原则;制止违法犯罪原则;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则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的人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