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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电子合同如何撤销
释义
    一、民法典中电子合同如何撤销
    民法典中规定,电子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二、能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应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在受欺诈、受胁迫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明显违背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一方当事人称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用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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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8:4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