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办理大病需要哪些材料
释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享受医疗救助的对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已经报销了医药费的需提供报销凭证,未报销的提供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必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名)的有效发票复印件;
    3、低保、残疾、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退休或在职的提供单位工资证明,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证。
    一、医院急诊发票丢了可以补吗
    住院发票丢失了可以去医院补发票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医保还是能报销的。
    按照《关于在医保报销业务中参保人丢失原始发票问题的处理意见》相关规定,发生住院原始发票丢失的,由参保人员提供住院时相应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发票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经医保经办机构严格审核后,可作为报销凭证。
    外出检查治疗的门诊原始发票丢失的,由参保人提供相应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标明发生医疗费用具体数额的证明材料,并且加盖医疗机构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经过医保经办机构严格审核后,可以作为报销的凭证。
    二、社保信息变更如何办理
    社保信息变更在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更登记手续。更改社保信息需要随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医保证,在职人员填写《身份证信息变更表》,退休人员填写《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另外携带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情况说明。经办人在每月1到23日之间的工作日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办理变更手续。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2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