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住房补贴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分析如下: 1、按照国家规定得到的各种补贴和津贴,税务机关不得对其征收个人所得税; 2、这一类的收入是属于法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任何机构都不得对其征税。 一、住房补贴的规定具体如下: 1、发放住房补贴之后购房,职工个人要承担住房支出的款额不能代于房改成本价买房; 2、职工20年分期付款购买一套普通住房的月支付房价不得低于家庭工资收入的15%作为依据。 二、可以退个人所得税的条件具体如下: 1、上一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上一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3、因上一年度终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样的。 总之,按月发住房补贴是主要的补贴方式,对需要补贴的职工比较少,补贴比较小,原住房建设资金来源不甚稳定的城市和单位,可一次性对买房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