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工商变更 |
释义 |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一、股权转让的流程 (一)股东(纳税人)办理股权转让前,应到其到主管税务部门(被投资企业的主管地税机关,一般按“区”对应)办理税源监控登记手续,地税局税源监控登记流程如下: 1、股权转让人以及受让人应当按照规定分别缴纳印花税,并将印花税票粘贴在合同上进行划销。 2、不论是溢价转让还是平价、低价转让,股权转让人均应当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凭个人有效证件办理自然人登记后即可办理申报业务)。 (二)办理股权转让的股东或经授权的代办人应报送(填制)以下资料报送到市南地税纳税大厅业务窗口: 1、《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表》(一式三份); 2、《承诺书》(一式两份); 3、所投资企业股权变更前一期以及上年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股权转让协议(贴有印花税票的复印件); 5、转受让双方的印花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6、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7、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8、转让方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应当提供税务登记副本的复印件); 9、非股东本人到场的须提交委托协议书; 二、股权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 (一)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股东的权利,不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按《公司法》规定程序办理即可。 (三)但有下列情形需慎重对待: 第一,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而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此时股东股权转让不可能,是由公司收购,还是通过临时决议同意股东转让股权,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公司控制股东拟转让股权,为保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最好进行审计、评估,以免大股东侵害其他股东情况发生,亦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大股东进行定性、评价。 第三,公司对外投资的股权欲转让的,须经董事会乃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作为公司大事项对待,应经审议作出决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