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人低价转让股权,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撤销债务人的转让行为。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一、撤销权诉讼请求怎么提出 撤销权诉讼请求由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借款人转移财产的要怎么处理 1、提起撤销权之诉。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提起确认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之诉。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3、提起行政撤销之诉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之诉。 4、依法对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债务、第三人及其它相关人员提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控告。 三、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撤销权的 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 1、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3、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4、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