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云南省卫健委投诉热线办理如下: 1、受理单位: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受理内容:云南省卫健委职能范围内的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超重等九不准相关问题的投诉举报; 3、投诉电话:0871-12320; 4、投诉提示:投诉人应如实反映问题,并对投诉的真实性负责;投诉人应当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和回复;省卫健委将依法保护投诉人的相关信息。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加挂云南省中医药管理局、云南省防治艾滋病局牌子。云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依法接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