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什么代表国家行使 |
释义 | 一、国家所有土地权由谁代表国家行使 1、国家所有土地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根据法律和我国现行的政权体制,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是国家所有土地的唯一代表,依法行使国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法律依据:《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二、农村土地使用权能不能继承 首先,土地使用权是无法继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其次,土地承包的收益是可以继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土地现在是非常宝贵的资源和财富,因为土地有很多的价值和使用方法,所以要严格区分使用者与所有权人,当然此处的所有权人是一个广义的所有权人,并非狭义的真正永远归其所有。 该内容由 林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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