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武汉生育津贴标准 一、产假天数 1、正常产假天数为90天; 2、难产的增加1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4、晚育奖励假按60天计算; 二、女职工发生引、流产 1、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 2、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 3、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 4、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武汉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一、顺产 1、三级医院2500元; 2、二级医院2200元; 3、一级医院2000元。 二、助娩产 1、三级医院2800元; 2、二级医院2400元; 3、一级医院2100元。 武汉生育津贴待遇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该内容由 韦学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