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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十堰市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释义
    

法律主观:
    


    对于 成都市 大病 医保报销比例 多少的回答如下 成都 医保 住院报销指南,2017年成都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报销比例,2017成都 医疗保险报销 范围,成都医保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 成都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成都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 的住院报销比例开始执行最新标准,平均提高4%,最高提高10%。同时,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门槛费也由原来的50元提高至100元,其他级别医院的门槛费不变。目前,成都已按新标准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成都记者查询到,其中,按第二档缴费人员、学生儿童在二级医院住院的报销幅度提高最多,由65%提高至75%。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未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医疗与 工伤保险 处处长李筑生说,调整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
    

法律客观:
    


    湖北省将从2013年起,以市州为单位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覆盖全省所有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员。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湖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作出这一部署。方案明确,在统筹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起付线标准的个人负担部分给予保障,不受病种限制。2013年,湖北省确定的大病保险起付线为8000元,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以上部分,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确定支付比例,分段支付比例为50%、60%、70%。简单说,年度内,参保(合)居民个人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负超过8000元以上的金额,可至少报销一半。指导性筹资标准为25元/人,所需资金实行市(州)级统筹,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负担。各市(州)通过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将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中,提供与基本医保同步的大病保险即时结算服务,为参保人提供异地结算等服务。各市州要在2月底前,研究出台本地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具体实施办法。3月底前,通过政府招标选定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4月份,全面启动。方案还提出,到“十二五”末,逐步将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提高到省级统筹,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大病个人负担费用明显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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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8: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