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投诉权益的基准线 |
释义 | 物价超过30%一般为不合理价格,可以投诉。经营者哄抬价格将受到罚款、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按照政府规定标价,并注明相关信息。利用虚假价格手段欺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将受到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能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分析 物价超过30%一般为不合理价格可以投诉。超过价格部门核定最高以下为正常;如果超过进价的十倍是暴利,属于犯法行为。 1、经营活动中经营者商品价格高于正常市场价值属于哄抬价格。 可以予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2、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 3、应当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根据《价格犯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 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犯法所得,并处犯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结语 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经营者若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将面临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可能面临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价格欺诈行为是违法行为,我们鼓励消费者对超过30%的不合理价格进行投诉,以维护公平交易的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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