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中,当事人是否能够就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人员的证言提出质疑?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交通事故认定过程中,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人员作为证人提供的证言对事故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当事人可以就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人员的证言提出质疑,但需要在法庭上提出有力的证据予以反驳。同时,法律也规定除法庭另有规定外,证人的证言不足以认定事实。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人员认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权提出质疑;当事人不服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除法庭另有规定外,当庭质证的证据仍需要在庭审终结后向对方当事人送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 第四十七条 证人的证言不足以认定事实。应当从包括证人证言在内的全部证据中综合分析研究,认定案件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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