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撤销原判是由于出现一种情况而依法取消原审法院的判决,其后果可能是案件的判决结果发生变动,具体需要根据案件情节来看。 根据 刑事诉讼法 规定,在第 二审 和审判监督程序中,上级人民法院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原判决,如果认为判决不当或违法,应当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直接改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八)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九)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