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订立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怎么撤销变更 |
释义 | 订立公证遗嘱的方式:1.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2.公证处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遗嘱撤销变更的方式是: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一、公证遗嘱办理程序 要办理遗嘱公证的,必须由其本人亲自办理。公证机构可以是遗嘱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的公证处。遗嘱人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申请,填写申请表。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遗嘱原件、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和其他。申请之后,公证处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公证处会依法颁发公证书。 二、继承房产需要哪些条件 办理房屋继承公证,继承人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死者的死亡证明,身份信息证明,财产所有权证书,到公证处办理即可。 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须经过公证机关。 三、房产遗嘱公证程序 房产遗嘱公证的手续是:1、立遗嘱人明确遗嘱内容后,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2、立遗嘱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遗嘱中房产的产权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3、公证处受理后,立遗嘱人清晰阐述其遗嘱意愿,并由公证人员负责记录;4、领取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公证机关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一条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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