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本标准代替SB/T 10030-1992 蛋糕通用技术条件、 SB/T 10031-1992 片糕通用技术条件、SB/T 10032-1992 桃酥通用技术条件、SB/T 10033-1992 中式糕点分类、 SB/T 10222-1994 烘烤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 SB/T 10223-1994 油炸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 10224-1994 水蒸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 SB/T 10225-1994 熟粉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 10226-1994 月饼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 10227-1994 糕点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 第十六条 适用于联碱法、氨碱法或以天然碱加工法生产的食品添加剂无水碳酸钠,同时适用于利用食品添加剂无水碳酸钠重结晶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十水碳酸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