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作为商业机构,为了保证自身利益往往会对赔付金额进行限制和拖延。然而,在合同签订时,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是建立了一种合同关系,保险公司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无理由拒赔或者赔偿金额过低,被保险人应当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一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二条:“保险人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付保险金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被保险人在保险索赔中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付保险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