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法侵权被告如何进行答辩 |
释义 | (1)、正当使用抗辩 (2)、在先使用抗辩 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3)、合法来源抗辩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下列情形属于被告能证明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情形: 1、有供货单位合法签章的供货清单和货款收据且经查证属实或供货单位认可的; 2、有供销双方签订的进货合同且经查证已真实履行的; 3、有合法进货发票且发票记载事项与涉案商品对应的; 4、其他能够证明合法取得涉案商品的情形。 (4)、权利商标未使用抗辩 一、商标答辩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准备《商标异议答辩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申请时,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一件以及该个人为负责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份); 3.企业相关情况介绍; 4.已拥有注册商标情况,包括国内或国外的注册; 5.已注册商标与本次异议商标的广告宣传情况,以及品牌的市场发展战略; 6.企业多年来所荣获的荣誉证书; 7.在外设立的分支机构的情况; 8.已拥有商标的产品照片以及销售情况; 9.商标异议答辩理由主要描述在先注册商标与被异议商标在相同或近似商品或服务不存在相同或近似情况,也就是说被异议商标没有违反商标法第10条禁用条款的说明; 10.如果是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商标异议答辩的,还需准备《商标异议答辩代理委托书》; 二、个人商标注册提供材料 个人申请商标注册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标注册申请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清晰的商标标识; 3、个人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 4、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注册代理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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