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按规定安装号牌一次扣3分。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属于交通违法,一次记3分。并且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违反前述规定的,均属于不按规定安装号牌。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