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市公积金最低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根据区县不同的缴存基数决定,西安市区内规定公积金最低标准为97.5元每月,_邑蓝田周至三地规定公积金最低标准为92.5元每月。其中市区内包括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西咸新区、西安铁路局。_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有自己的标准。 一、月缴存额度下限 西安市区内97.5元每月,_邑蓝田周至92.5元每月 注意:市区内包括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西咸新区、西安铁路局。 _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有自己的标准。 二、缴存计算公式 月缴存额度=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三、西安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 1、基数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2021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27770元。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上限的,以上限金额作为缴存基数;未超过上限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最低工资1950元/月; _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最低工资1850元/月; 西咸新区、西安铁路局最低工资参照1950元/月执行。 2、比例:5%到12%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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