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定工作日就是按照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劳动者最多工作的时间。工作日是以日为计算单位的工作时间,从1995年5月1日起,我国普遍实行每周工作5日(周一到周五)、每日工作8小时的工时制度。 工作日通常分为四种,即标准工作日,特殊条件下的缩短工作日、延长工作日和无定时工作日。 1、标准工作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3日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 题的通知》,年工作日为250天。标准工作日是我国工时制度立法的基础。 2、缩短工作日,特殊条件下的缩短工作日,在严重有害健康和劳动条件恶劣以及对女工和未成年工 实行特殊保护的条件下,少于标准工作日时数的工作日。 3、延长工作日,对于从事受自然和技术条件限制的季节性工作的职工,可适用于忙季工作时间得超 过标准工作时间,而闲季工作时间可适当缩短。如地质、石油、制盐、糖业等。 4、无定时工作日,如,某些领导人员及其助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森林巡查人员等职工,工作 时间经常超过标准工作日,超出的部分也不增加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 用人 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