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约邀请行为主要有五种: 1、寄送的价目表; 2、拍卖公告; 3、招标公告; 4、招股说明书; 5、商业广告。 一、法律如何规定商品房广告的效力 我国法律规定,商业广告原则上是一种要约邀请。具体的区分标准可以按以下几个原则:1、原则上销售广告任属于要约邀请,只有在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的才属于要约。2、如果广告内容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可以视为要约。 二、投标单位属于要约人? 招标公告是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所以投标单位是属于要约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三、股份公司如何募集设立? 1、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35%。2、制定招股说明书。3、向国务院递交募股申请。4、募股申请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以后,发起人应该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5、发起人应该同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并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的协议。6、取得验资证明。7、召集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8、由创立大会选举的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有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