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开招标的三种形式是什么呢 |
释义 |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又叫竞争性招标,即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需要及时发布招标公告,如果有查看招标公告的需求,推荐使用剑鱼招标订阅。目前公开招标是被广泛使用的招标方式。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主要有三类: (1)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 (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 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邀请招标属于公开招标吗 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在投标方式和投标流程上都有极大的区别。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面向所有企业的招标方式,只要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都可以参加。一个优质的公开项目,投标企业达到几百个是常态,竞争非常激烈,相对不容易出现串标、围标之类操作,就算要围标,成本也比较高。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不要求发布招标公告,只需要给3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送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就可以了。 这种方式参与的供应商比较少,所以整体流程简单,费用也比较低。 由于内幕交易的空间较大,国家规定只有特定项目能进行邀标。这些项目要么是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数量少,要么是公开招标成本太高,要么是涉及国家安全、秘密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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